后来在公司偶遇寒暄过几次,也在微信简单聊过几次——她仍然很低调,朋友圈从不晒自己的“美照”,并且我也能感受到,这是个文艺女青年。然而我并没有主动邀约或者所谓“展开攻势”。并非是我“没贼心”或者“没贼胆”;主要是我刚刚入职,工作的事情比较牵扯精力。我贯信奉的是:要想混,等完全上手了,全都熟悉了,站稳了脚跟再混。所以头三个月,我直在忙于交接客户,以及熟悉公司的产品。
转眼,距离我们的初次相遇已经过了大概四个月,进入了夏秋交际的天气。工作上我已经基本适应,又适逢当地着名的交响乐团迎回了之前大名鼎鼎的指挥里卡多穆地,我萌发了想要去场音乐会的想法—当然是和文艺女青年姚靖雯起。
当下我便给她发微信,“穆地回芝加哥了,我看他周五晚上的演奏会曲目还不错,我有两张票,起去听听吧!”
过了没多久,我的手机传来了微信的提示音。“周五我男朋友来找我,可能不行。抱歉啦。(笑脸)”
我自己去也没意思,周五晚上就约了个直和我关系非常好的美国朋友去酒吧喝酒。
当晚,我和Scott到市中心灯红酒绿把酒言欢。我和Scott由工作关系相识,已经有三年多。Scott是某欧美知名旅游媒体专门负责搜索引擎优化的负责人,快五十岁的年纪,身材却保持的非常好,平坦的小腹,干练的头发,美国传统的那种中年男人。私下里却不是那种家庭第的老实人。我们无话不谈,也并没什么“政治正确”的禁忌。当晚,我们边和酒吧里金发碧眼的鬼妹插科打诨,边聊天。后来不知不觉聊的越来越“成年”,借着酒劲儿,看着酒池肉林里穿着暴露风骚的鬼妹,我不知怎么,说,“尼采说得对,妈的,去见女人,必须带上鞭子!”我悄悄指着个走过我们的个穿着风骚的亚裔小妞说,“看她的屁股!”然后做出了个“操”的口型。听我如此说,Scott诡异的笑,说,“我的中国佬(由于我们关系好,虽然Chinaman是个略带歧视的词,然而我知道他并无恶意),我实在没想到啊!你也喜欢这个?”
“怎么了?难道不对吗?男人干女人,所以越漂亮的女人,越是他妈的让人狠狠的操!哈哈哈”我半开玩笑道。
“哈哈哈”,Scott大笑,“我当然同意你,这样吧,方”,Scott管酒保要了张餐巾纸和笔,边说边写下串号码,“听说过柯提思俱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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