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振其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。 因为父母仅育有振其这个孩子,所以从小对他呵护备至,把他当个宝贝似的,虽然家境不算富裕,可是,父母对振其却有求必应。 振其在父母亲的养育下渐渐的成长。 然而,就在他十四岁那年,母亲因得血癌而撒手西归。 这不幸的发生,让他父亲失去了爱妻,让振其失掉了慈母,因而家中失去了原有的欢乐。 以他这小小的年纪,尚不能摆脱慈母的呵护,因此,他父亲不得不在振其母亲逝世週年后就续了弦,以便照顾仍似懂非懂的振其。 晚娘对前妻孩于,通常是不会施予爱心的,不是虐待就加以毒打。 可是,振其就是那么幸运。 他的新mama对他爱如己出,视如己子,所以,一家三日又恢复了以往那种欢乐的日子。 母亲在家料理家事,一面照顾振其,使得他父亲无后顾之忧。 他父亲见振其和新mama能融洽的相处,也就安了心,而为了使家境改观,所以全心全力的去发展自己所拥有的工厂。 皇天不负苦心人,在他父亲的苦心经营下,工厂也渐渐扩充,家里的收入无形中也就增加了。 俗语说: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 就在振其的父亲事业蒸蒸日上之际,不幸的事情又降临了。 在一次的应酬中,他父亲熬不过顾客的美意,而喝了过量的酒,归途中,被迎面驶来的大卡车撞的轿车车头全毁,人也受了伤被抬入了医院。 总算命大,他父亲身受剧烈的脑震荡,双腿骨头也断了,而经过医生的开刀急救,把性命给捡了回来。 他父亲性命是保住了,可是工厂和房子也因此而变卖,因为要支付了长期住院的医药费,于今,能卖的都卖了,但往后呢?他母亲已被医药费折腾的瘦巴巴了。 振其极为惭愧,他想想:自己已经二十岁了,还唸大二,而却不能为这个家分忧,实在有愧身为人子。突然,他灵机一动,他想到了一个妙策——偷,也只有偷才能解决家里的困境。 他有此偷的念头,是因为偷就是被逮到不会像抢银行,或是邮局就可能死刑。 想到偷,振其的脑海中即浮上了下手的对象。 那是一栋座落在阳明山上,车库摆着是朋驰轿车,室内陈设豪华,气派高雅,佔地约有一百多坪的花园别墅。 这别墅振其参加同学的舞会时,来过一次,因此对于地形相当熟悉。 况且,他也知道这别墅是同学的姑妈所拥有,而同学的姑丈平时都住在市内,偶而才来住上一晚。所以振其才会挑上这花园别墅做为下手目标。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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